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64号),就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如下:
一、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600亿元,本次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200亿元。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中国证监会同意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本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