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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7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26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14:00。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五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20日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308,981,1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417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308,436,0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0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数545,09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108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12人,代表股份数90,073,4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904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436,07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6%;反对545,0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528,3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48%;反对545,0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08,857,55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0%;反对123,61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89,949,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8%;反对123,6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静、潘远彬;

3、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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