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
或监管措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天诚信”或“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规范公司运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情况
最近五年,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等自律组织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如下:
1、2016年5月16日,因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6】第22号)。
2、2016年8月10日,因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6】第42号)。
3、2016年10月14日,因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的《关于对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
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第62号)。公司针对上述监管措施,进行了如下整改: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认真学习了相关规定,并总结了教训,同时公司也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制度的管理,加强对公司相关人员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