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0839 证券简称:万通液压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应对会议事项、讨论情况认真做好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在记录上签名,监事有权要求在会议记录中对其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的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负责董事会秘书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第十二条 监事会决议由监事会监督执行实施。
第十三条 监事会成员负有保密义务。对在履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时了解的公司商业秘密和监事会审议的议案,公司未实施信息披露前,不得向外泄露其内容。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监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