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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食品:关于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6

公告编号:2020-044证券代码:872387 证券简称:青岛食品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青岛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年5月22日

生效日期:2020年5月21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及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违规的事项类别:

未披露相关信息。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及违规事实:

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0]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该决定书认定,公司在1999年和2002年两次回购股份,并进行了后续处置,相关情况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同时《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有关股份登记过户情况表格中的相关数据存在错误。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如适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六十二条的规定,对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收到上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目前正在与主办券商一起积极开展自查和复核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决定书的要求在15日之内公开说明两次回购股份和后续处置的具体情况以及更正后的相关表格。

(二)整改情况(如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事项,已于第一时间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工作。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关于对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2020]4号。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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