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关于对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5

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工业街,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经查明,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6月19日,巨龙控股与艾格拉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格拉斯”)签订了《资产出售协议》,购买艾格拉斯混凝土输水管道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经艾格拉斯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双方签订的后续补充协议,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但巨龙控股未如期支付上述款项,总欠款额为2.53亿元。

巨龙控股未在承诺期限内履行股权转让尾款支付承诺,存在

超期未履行承诺情形,涉及金额2.53亿元,占上市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2%。

巨龙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3条、第11.11.1条和本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4.1.4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2020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