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减少情况
202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191,3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06,671,584股减至304,480,28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306,671,584元减至304,480,284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条款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6,671,584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4,480,284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6,671,584股,均为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4,480,284股,均为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