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信审字【2020】第6-00057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4,556,117.7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7,310,989.4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1,192,183.2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8,437,311.50元。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118,437,311.50元。
公司董事会决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分红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的金额 | 以其他方式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7年 | 9,112.14 | 1,474.52 | 617.97% | 0.00 | 0.00% | 9,112.14 | 617.97% |
2018年 | 0.00 | 3,490.87 | 0.00% | 3,698.01 | 105.93% | 3,698.01 | 105.93% |
2019年 | 0.00 | 8,455.6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三年合计 | 9,112.14 | 13,421.01 | 67.89% | 3,698.01 | 27.55% | 12,810.15 | 95.45% |
三、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对于流动资金需求较大,考虑到当前国内融资环境的现状、公司流动性压力及各项业务、工程的开展尚需要大量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19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全部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未来投资和发展。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说明。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