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上述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公司根据实际状况,拟对发行规模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公司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20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200,000.00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污水处理项目 | 1 | 青山湖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117,938.60 | 71,000.00 |
2 | 红谷滩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 74,992.95 | 45,000.00 | |
3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45,776.38 | 35,000.00 | |
4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 18,150.76 | 14,000.00 | |
5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11,600.40 | 9,000.00 | |
6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 10,209.00 | 6,000.00 | |
7 | 赣县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6,506.17 | 5,000.00 | |
供水项目 | 8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二期工程 | 17,647.96 | 15,000.00 |
合计 | 302,822.22 | 200,000.0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调整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类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 |
别 | 资金金额 | |||
污水处理项目 | 1 | 南昌市九龙湖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 45,776.38 | 35,000.00 |
2 | 赣州市中心城区白塔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容、提标改造工程 | 18,150.76 | 12,800.00 | |
3 | 南康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11,600.40 | 8,800.00 | |
4 | 上高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容工程 | 10,209.15 | 6,000.00 | |
5 | 赣县区城北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 6,506.17 | 5,000.00 | |
6 | 南城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6,275.84 | 4,600.00 | |
7 | 奉新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新建(提标扩容)工程 | 14,786.65 | 12,800.00 | |
8 | 樟树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三期续建工程 | 8,900.00 | 7,900.00 | |
9 | 广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及污水污泥提标改造工程 | 10,000.27 | 8,800.00 | |
10 | 黎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第二步扩容及水质提标改造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 4,114.81 | 2,600.00 | |
11 | 崇仁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项目 | 8,927.89 | 6,900.00 | |
供水项目 | 12 | 南昌市红角洲水厂扩建工程 | 17,647.96 | 15,000.00 |
补充流动资金 | 13 | 补充流动资金 | 53,800.00 | 53,800.00 |
合计 | 216,696.28 | 180,000.00 |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除上述调整外,原《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