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2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蒋志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与资产收购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编制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的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于2019年12月31日未发生减值。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持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与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无锡国联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收购协议》以及《盈利补偿协议》,公司编制了《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减值测试报告》,经减值测试,公司持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0.10%股权于2019年12月31日未发生减值。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