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尽职地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责。对公司经营运作、收购及出售资产、重要投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审查。
监事会对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监事意见:
⑴ 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为贯彻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根据公司已制定的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测试,公司总体的内控制度健全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⑵ 经审阅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该报告已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⑶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⑷ 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局已对所涉及的事项作了说明,经监事会审查,同意董事局对该事项所作的说明。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