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忠谋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投票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参加表决3人,实进行表决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忠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股权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出售资产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股权是基于审慎研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股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孙公司宸毅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和借款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