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相关人员的选举和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决的情况;
3、同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长、副董事长、各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相关决议。
独立董事:杨文浩、刘斌、戴克勤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