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杭钢股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99.50%股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浙江东菱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富春有限公司购买其下属商贸业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含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富春东方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除前述股权外的下属商贸业务板块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为本次交易的目的,公司聘请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评估”)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核查,说明如下:

1、本次评估机构具备独立性

万邦评估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万邦评估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该机构及经办人员与公司、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本次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万邦评估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

规且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5、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

评估机构对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评估结果定价公允、准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以经备案确认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综上,公司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之盖章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5 月 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