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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化微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3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0-033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相关事项。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0年2月2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公司与发行对象协商,发行价格确定为32.85元/股。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

,则:

派息/现金分红:P

=P

-D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

,则:

派息/现金分红:P

=P

-D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2、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15,745,000元(含515,745,000元)。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00元(含290,000,000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孚悦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金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江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唐丽、李顺祥、黄永直、赵平宝等11名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4、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00,000股(含15,70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产品名称认购金额(元)认购数量(股)
1江阴毅达高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4,250,0005,000,000
2珠海市孚悦中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悦诚同心共享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9,970,5002,130,000
3唐丽-50,260,5001,530,000
4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50,260,5001,530,000
5上海金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辇动态灵活1期证券投资基金50,260,5001,530,000
6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攀山六期大宗交易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550,500930,000
7黄永直-25,294,500770,000
8李顺祥-25,294,500770,000
9深圳菁英时代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菁英时代优选2号基金20,038,500610,000
10赵平宝-19,710,000600,000
11江阴市新国联基础产业有限公司-9,855,000300,000
序号发行对象产品名称认购金额(元)认购数量(股)
合计515,745,00015,70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如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金额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调整金额同比例相应调整。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2,588,000股(含42,588,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在上述范围内,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5、限售期

调整前: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调整后: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6、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5,745,000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偿还银行贷款18,000.0018,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33,574.5033,574.50
合计51,574.5051,574.5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0,000,000元,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年产6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项目19,791.3113,500.00
2年产3万吨超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副产0.2万吨工业级化学品再生利用项目9,503.006,820.00
3补充流动资金8,680.008,680.00
合计37,974.3129,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上述调整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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