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35,601,930.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362,068.86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7,988,021.34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5,310,0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为2,678,021.34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642,900.00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5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3.10元。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1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如适用)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
公告编号:2020-028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790000元。(如适用)
(3)对于QFII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如适用)
二、 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6月1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5月2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适用)
五、 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木槿路65号 联系人:曾丽娟
电话:0574-88350060 传 真:0574-87113393
六、 备查文件
1、《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