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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生物: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对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之江生物”、“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汇报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12 月17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在该方案中确定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339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44.24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亿元。2016年1月5日,该方案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6年1月29日,公司收到认购人缴存的294万股购股款13,006.56万元,缴存银行为工商银行漕河泾浦江高科技园支行,账号为100111980900002927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4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收到股转系统函 [2016]1661号《关于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元)

1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30,065,600.00
3,288,384.72

3 加:募集资金银行理财收益

4 减:银行手续费

4,069,187.1114,464.50

14,464.50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7,408,707.33

5 募集资金使用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其中:货款支出

52,965,266.5511,194,936.17

工资薪金支出

11,194,936.1719,000,092.50

日常销售费用支出

19,000,092.50
13,893,143.61

日常管理费用支出

8,854,545.41

日常制造费用支出

22,548.86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84,443,440.78

:银行活期存款

其中443,440.78

银行定期存款

84,000,000.00

公司于2016 年1月所募集的资金,存放于工商银行漕河泾浦江高科技园支行账户(账号:1001119809000029274),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全部募集资金及结余利息合计130,191,829.97元从验资专户转至公司工商银行漕河泾浦江高科技园支行账户(账号:

1001119819000001806)存放,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型银行理财产品(产品代号及名称分别为:1001RSYH-“日升月恒”与SHKFDZ01-“易申利”)。

2016年8月18日,公司在工商银行漕河泾浦江高科技园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01119829000000960);

2016年8月22日,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理财收益、结余利息合计109,570,916.44元转入前述专项账户;

公司已与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漕河泾开发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专项账户管理。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2,965,266.55元,均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五、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范围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同时,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七、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将前次剩余募集资金及相关理财收益、结余利息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签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进行专项账户管理。公司目前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2020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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