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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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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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量:185买一价:17.460卖一量:82卖一价:17.470
之江生物: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公告编号:2020-057证券代码:834839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6月14日9时30分。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57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4839之江生物2020年6月10日

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0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度公司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48)。

(六)审议《关于2019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49)、《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50)。

(七)审议《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拟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九)审议《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3)。

(十)审议《关于设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专项存储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该专用账户将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选择开户行并由董事长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监管协议。

(十一)审议《关于2018年年报及摘要更正的议案》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为确保公告文件的真实性,拟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更正。

(十二)审议《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追认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

(十三)审议《关于前期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八)、(九)、(十二);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6月13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倪卫琴,电话:021-34680598,传真:021-34635507,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588号26幢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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