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20-029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程哲 | 董事 | 工作原因 | 颜佐辉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30,0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天喻信息 | 股票代码 | 30020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代恒 | 何娟 |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大学科技园天喻楼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工大学科技园天喻楼 | ||
传真 | 027-87920306 | 027-87920306 | ||
电话 | 027-87920301 | 027-87920301 | ||
电子信箱 | daih@whty.com.cn | hej@whty.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数据安全智能卡(金融IC卡、通信智能卡、城市通卡、高速公路ETC卡等)、智能终端(传统POS、mPOS、二维码POS、智能POS等金融终端)、税控终端及面向纳税户企业的增值服务(智慧财税等综合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云平台及增值服务和以国家教育信息化为背景的K12智慧教育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智能卡
金融IC卡(含金融社保卡、居民健康卡等)产品的销售对象为商业银行和社保机构等,通信智能卡(含M2M、eSIM等)产品的销售对象为电信运营商,城市通卡产品的销售对象为各地一卡通运营公司,高速公路ETC卡产品的销售对象为商业银行和高速公路运营公司。公司主要通过参加商业银行、社保机构、电信运营商、一卡通运营公司、高速公路运营公司的招投标获得供应商资格,按照合同/订单确定的价格和数量销售产品。智能卡产品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卡片销量、销售价格及成本控制。
(二)智能终端
传统POS、mPOS、二维码POS、智能POS等金融终端产品的销售对象主要为金融支付机构,公司主要根据客户对产品功能需求的差异、订购数量等因素协商确定销售价格,签订合同,实现销售。公司金融终端业务深耕支付市场,除金融IC卡、二维码等支付场景外,还积极布局人脸识别等基于生物识别技术的支付场景;同时,与各垂直行业深入合作,根据行业特点与应用场景,提供基于智能终端的行业整体解决方案。金融终端产品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为产品销量、销售价格及成本控制。
(三)税控终端及面向纳税户企业的增值服务
该业务产品和服务的销售对象为纳税户企业,公司向其销售税控终端设备并提供增值服务。税控盘是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纳税人必备的税控设备,其销售价格由国家发改委确定。公司销售税控盘产品,并通过现场服务、呼叫中心、客户端软件、微信等平台为纳税户企业提供后续针对税控设备的服务和增值服务,包含智慧税务(含发票开具、电子发票、便捷办税通道、发票数据管理的“百赋通”)、智慧财务(含在线报销管理、账簿凭证管理、代账通道的“百账通”)、企业协同(含移动OA、场景收银、供应链协作的“百企通”)等增值服务,获得相关服务收入。税控盘产品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产品销量和成本控制,税务服务业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服务的纳税户企业数量。
(四)物联网技术服务云平台及增值服务
公司拥有多年的数据安全技术积累,积极把握设备/物品数字化、联网化的趋势,融合NFC、RFID、区块链、云平台、大数据等技术,打造公司物联网技术服务云平台,基于云平台产生的大数据为行业客户的用户提供增值服务。同时,积极把握汽车互联网化(物联网化)趋势,提供基于安全技术的智能网联汽车安全解决方案。
(五)智慧教育
公司从事的是以国家教育信息化为背景的K12智慧教育业务。公司围绕教育部政策导向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用户需求开发并持续完善智慧教育产品体系(教育云平台、智慧教学、智慧学习、智慧评价、智慧研修、智慧管理、智慧校园),同时汇聚第三方优质资源及应用,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提供业务管理平台及应用,为教师、学生提供涵盖教学全过程的平台、应用及工具,为学生、家长提供课内外精准化在线学习平台、应用及工具,为学校、教师和家长提供家校沟通平台。公司智慧教育业务主要的市场开拓模式是以“铺平台”为市场切入点,在获得省、市、区、县教育云平台的建设/运营权后,借助教育云平台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面向平台落地区域(教育主管部门、中小学)销售智慧教育、智慧校园整体解决方案(含区校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涵盖教、学、考、评、管的智慧教育软硬件产品和服务(核心教学应用、精准教学内容、考试测评系统、校园管理平台、教&学&管智慧终端等);通过渠道力量进一步扩大销售;同时通过教育信息化产业链合作共同拓展市场。目前该业务的产品及服务采购方主要为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为产品覆盖的区域、学校数量及项目合同金额。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2,212,106,995.85 | 2,396,986,879.64 | -7.71% | 1,936,070,390.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92,396,750.47 | 101,022,715.51 | 90.45% | 22,596,900.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05,549.39 | 73,178,457.68 | -92.34% | 2,896,903.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725,738.40 | -11,194,290.75 | 2616.69% | 186,347,367.3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474 | 0.2349 | 90.46% | 0.052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474 | 0.2349 | 90.46% | 0.05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20% | 8.08% | 6.12百分点 | 1.94% |
项目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资产总额 | 2,681,196,269.31 | 2,096,399,122.52 | 27.90% | 1,835,218,24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29,432,553.06 | 1,271,684,483.94 | 12.40% | 1,226,699,700.92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营业收入 | 542,828,529.49 | 507,370,410.92 | 535,235,339.66 | 626,672,71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813,428.02 | 27,653,238.75 | 87,224,465.06 | 11,705,618.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53,909.13 | 11,347,419.93 | -13,000,562.52 | 504,782.8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5,395,497.96 | 38,207,541.67 | 55,471,279.72 | 303,442,414.97 |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季度、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主要由于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一季度上述股票价格波动产生了较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第三季度出售上述股票产生了较大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由于银行等主要客户相对集中在年末对公司进行货款结算,历年第四季度都是公司销售回款的高峰期。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864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060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4.89% | 107,027,990 | 0 | |||||||
武汉光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6.81% | 72,287,710 | 0 | |||||||
武汉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68% | 24,431,582 | 0 | |||||||
张新访 | 境内自然人 | 1.26% | 5,419,710 | 4,064,782 | |||||||
余建隆 | 境内自然人 | 1.17% | 5,012,400 | 0 | |||||||
李华 | 境内自然人 | 0.67% | 2,892,063 | 0 | |||||||
华东仔 | 境内自然人 | 0.63% | 2,696,800 | 0 | |||||||
吴祝军 | 境内自然人 | 0.59% | 2,519,592 | 0 | |||||||
向文 | 境内自然人 | 0.45% | 1,942,200 | 0 | |||||||
王开湖 | 境内自然人 | 0.42% | 1,80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长期艰苦奋斗”的企业核心价值观,直面复杂的行业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持续加大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努力树品牌、拓市场,积极推动组织管理变革,构建高效、协同、活力的组织运营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2亿元,同比减少7.7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亿元,同比增长
90.45%,主要由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产生了较大投资收益。
(一)智能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卡产品销量、销售收入、毛利均实现同比增长。其中,金融IC卡产品销量保持稳定,由于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滑,产品销售收入、毛利同比持续下降。通信智能卡产品销量、销售收入、毛利均实现同比增长。受益于国家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带来的市场机会,公司高速公路ETC卡产品销量、销售收入、毛利同比大幅增长。公司通过产品材质、生产工艺创新(工行十二生肖系列卡产品荣获国际依兰奖“观众最喜爱大奖”)为客户提供高附加值创新产品,积极拓展新市场,金融IC卡个性化创新产品实现批量销售,eSIM产品落地销售。公司持续加强供应链管理、推进智能产线改造提高生产效率以降低产品成本,努力减轻智能卡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随着国家加快推进包括5G、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5G通信智能卡、物联网领域eSIM等产品市场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020年公司将把握机遇进一步扩大5G通信智能卡、eSIM产品的销量,努力提升国内金融IC卡产品的市场份额,加快开拓个性化制卡服务业务市场,积极拓展国际金融IC卡和通信智能卡产品市场,继续推进智能制造工作,降成本、控费用、提效率,努力保持公司智能卡业务的盈利水平。
(二)智能终端
公司紧跟市场变化趋势推动二维码等新型金融终端产品的销售,着力调整产品销售结构以稳定产品销售均价和毛利率,持续深入优化、整合供应链以降低产品成本。报告期内公司金融终端产品整体销量、销售收入、毛利同比均有所下降,二维码POS、智能POS产品销售取得突破,产品销量、销售收入、毛利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非现金支付业务日益普及,二维码POS、人脸支付终端等新型金融终端产品市场空间仍较大。2020年公司将紧抓重点客户,精耕细作,继续努力推广二维码POS、人脸支付终端等产品,智能POS产品方面加强与客户的深度合作以继续发展行业商户,推出整合行业应用的整体解决方案,同时积极拓展银行市场,努力实现公司金融终端业务的持续发展。
(三)税控终端及面向纳税户企业的增值服务
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陆续出台多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由月度销售额3万元上调至10万元,税控盘用户基数因上述政策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税控盘产品及相关服务收入同比减少。公司积极参与/承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信息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湖北省税务局的创新(试点)项目,努力拓展企业大客户市场和区域性规模化市场,多元化收入来源。同时借助580业务信息化平台提高人员工作效率,精兵简政控制成本。应国务院“减税降费”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控终端设备销售价格进一步下调。2020年税控终端及面向纳税户企业的增值服务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公司将抓紧、抓牢税控设备及电子发票两大获客入口,顺应“互联网+税务”的行业发展大趋势构建以电子发票为核心的发票生态链,将发票/数据全生命周期一体化、增值化、产品化,加大力度开发、推广面向小微企业的智慧财税解决方案,加强渠道管理力度,提升线上呼叫中心及线下服务质量,提高用户满意度,努力在新的市场形势下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
(四)物联网技术服务云平台及增值服务
经过几年探索,公司在泛物联网终端产品研发、物联网平台开发、互联网运营方面具备了一定的技术沉淀和经验积累。报告期内公司聚焦安全智联的物联网数字化解决方案及服务领域,积极推进与物联网垂直细分行业客户的合作,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特别是数据安全方面的优势,为高端消费品领域提供商品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为智能终端领域提供安全智能连接服务,为支付领域提供NFC标签支付服务,通过提供物联网应用工具帮助企业创造价值,为最终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公司基于安全智联的物联网技术服务云平台,围绕商品数字化解决方案、智能连接、金融服务等方向开展了项目试商用和产品试点工作。2020年,公司将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在高端消费品领域复制商品数字化解决方案,在智能家居领域进行智能连接产品试点,努力推动更多项目落地。
(五)智慧教育
教育信息化行业市场参与者众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自2012年伴随国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出台和落实步伐进入K12智慧教育领域,在该业务方向上投入多年,已形成涵盖平台、应用、服务、内容、终端的较为完备的智慧教育产品体系,并拥有教育云平台市场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各产品线,加大大数据解决方案开发力度,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深入贯彻“铺平台、拓渠道、全产品、大项目、深运营”的市场策略,承接了广东、江苏、山东、河南、浙江、四川、湖南、安徽、云南、湖北、福建、陕西、吉林、海南等省的省/市/区/县教育云平台建设、运营/运维项目、中小学校智慧校园、智慧课堂项目。公司结合教育云平台市场优势,坚持推广区校一体化整体解决方案,在浙江、河南、四川、湖北等省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打造了一批地市、区县示范项目,充分体现教育信息化运营服务价值,为后期以服务为核心的教育信息化持续发展模式积累丰富经验并奠定坚实基础。公司持续加大“天喻教育”品牌建设力度,积极参与国内教育信息化建设相关研讨会/论坛、教育装备展示会、国际移动大会“5G智慧教育”分会、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数字经济大会。公司进一步深入教育信息化产业链合作,成为中国移动“5G智慧教育合作联盟”成员,与中国移动合作发布基于5G智慧笔的智慧课堂解决方案,合作推出“大数据+5G+教育”区域智慧教育综合解决方案。2019年公司智慧教育业务偏重战略布局,在产品及运营方面投入较大且方向着重于未来,部分区域教育信息化整体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该业务未实现盈利。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推动了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培养了K12阶段教师、学生使用教育云平台完成线上教学和线上学习的习惯,为公司智慧教育业务的长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用户基础。本次疫情期间,公司快速响应教育主管部门线上教学需求,为湖北武汉等公司教育云平台覆盖地区的中小学校线上教学提供直播授课、互动答疑、点播回看、作业、考试等技术运营支持服务,助力“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2020年公司将聚焦核心产品线和重点业务方向,整合教育云基础平台、大数据中台、网络学习空间和智慧校园基础应用,形成“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提升区域教育云平台的可运营性;以教学助手为基础,整合公司所有教与学应用,面向教师提供涵盖课前、课中与课后的一体化教学服务,同时融合同步课堂、空中课堂技术,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的教学模式;面向区域提供区域联考等考试评阅服务,面向学校提供常态化测练服务,面向学生提供智能学伴个性化学习服务。大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加快区校一体化智慧教育整体解决方案的广泛落地,努力提升智慧教育业务经营业绩。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智能卡 | 697,795,132.34 | 182,896,233.91 | 26.21% | 12.81% | 15.09% | 0.52百分点 |
终端 | 1,250,761,335.00 | 208,932,200.05 | 16.70% | -11.14% | -17.88% | -1.37百分点 |
技术服务与开发 | 218,621,958.23 | 127,221,349.71 | 58.19% | -32.13% | -44.23% | -12.63百分点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12亿元,发生营业成本16.72亿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减少7.71%和3.7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0.45%,主要由于公司出售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票产生了较大投资收益。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续均按摊余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该金融资产上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按摊余成本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及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追溯应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但对于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不一致的,公司选择不进行重述。因此,对于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公司调整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2018年度的财务报表未予重述。
A、首次执行日前后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对比表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52,372,720.29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452,372,720.29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107,813,149.59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3,813,149.59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04,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732,900,766.71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732,900,766.71 |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1,638,247.94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1,638,247.9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 | 其他债权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 | 103,953,064.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11,282,064.80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1,9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6,985,884.90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8年12月31日(变更前) | 2019年1月1日(变更后) |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项目 | 计量类别 | 账面价值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356,863,644.13 | 货币资金 | 摊余成本 | 356,863,644.13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107,813,149.59 | 应收票据 | 摊余成本 | 3,813,149.59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104,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678,005,661.68 | 应收账款 | 摊余成本 | 678,005,661.68 |
应收款项融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42,737,410.85 | 其他应收款 | 摊余成本 | 242,737,410.8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债务工具) | 其他债权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权益工具) | 103,953,064.8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111,282,064.80 | |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具) | 1,5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B、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调节表
a、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应收票据 | 107,813,149.59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104,000,000.00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813,149.59 | |||
应收账款 | 732,900,766.71 | |||
加: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调整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732,900,766.71 | |||
其他应收款 | 21,638,247.94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1,638,247.94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105,453,064.80 | 5,829,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11,282,064.8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05,853,064.80 | |||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00,000.00 | -6,585,884.90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453,064.80 | -5,829,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400,000.00 | 6,585,884.90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6,985,884.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从应收票据转入 | 104,000,000.00 | |||
从应收账款转入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04,000,000.00 |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摊余成本: | ||||
应收票据 | 107,813,149.59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104,000,000.00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3,813,149.59 | |||
应收账款 | 678,005,661.68 | |||
加:执行新收入准则的调整 | ||||
减:转出至应收款项融资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678,005,661.68 | |||
其他应收款 | 242,737,410.85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242,737,410.85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加: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原准则)转入 | 105,453,064.80 | 5,829,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11,282,064.8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准则) | 105,453,064.80 | |||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 ||||
减:转出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减: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5,453,064.80 | -5,829,000.00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
应收款项融资 | ||||
从应收票据转入 | 104,000,000.00 |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变更前) | 重分类 | 重新计量 | 2019年1月1日 (变更后) |
从应收账款转入 | ||||
重新计量: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 ||||
重新计量:预计信用损失准备 | ||||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104,000,000.00 |
C、对2019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项目 | 合并未分配利润 | 合并盈余公积 | 合并其他综合收益 |
2018年12月31日 | 286,918,901.26 | 69,946,804.54 | 76,857,905.08 |
1、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并重新计量 | 4,478,401.73 | ||
2、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并重新计量 | 73,631,299.57 | 8,181,255.51 | -76,857,905.08 |
2019年1月1日 | 360,550,200.83 | 78,128,060.05 | 4,478,401.73 |
注: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还相应调整 201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负债 1,862,232.74元。
②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4月、2019年9月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作出了修订,公司已根据其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主要变化如下:
A、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行项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行项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B、新增“应收款项融资”行项目;C、列报于“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行项目的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支付的利息;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D、明确“递延收益”行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行项目;E、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自“其他收益”行项目前下移至“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行项目后,并将“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列于“资产减值损失”行项目之前;F、“投资收益”行项目的其中项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武汉百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现金25.5万元认购黑龙江百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百望”)新增注册资本25.5万元,出资比例为51%,黑龙江百望于2019年1月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黑龙江百望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湖北天喻教育研究院已注销,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上海天喻云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登记,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