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8日下午14点,在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10年11月18日14: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1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11月17日下午3:00至2010年11月18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5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752,6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06%,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669,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99%;通过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3,204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0.067%。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谷望江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 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80,733,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 赞成、
19,4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详情见2010年11月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 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