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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孚通信: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707,000份,涉及人数110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30,000份,涉及人数2人。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期办理完成。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1.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

(1)被激励对象出现离职

由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名激励对象(胡雄、杨永永等)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注销上述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0人减少至100人。由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2名激励对象(朱金莲等)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离职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注销上述2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6人减少至14人。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所设定的公司层面行权条件是否达到的说明
以 2017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0%。经审计,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522,930,856.11元,以2017年营业收入337,992,404.01元为基数,增长率为54.72%,低于70%的考核目标,因此未达到行权条件

注:以上“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故注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所涉及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未满足行权条件的53.7万份股票期权。

2.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及办理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股本不造成影响。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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