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20年5月21日届满,第九届董事会已经成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尚未聘任董事会秘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自本公告日起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军先生(根据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在董事长沈志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451-82358448
传真:0451-82358448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