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56证券代码:832225 证券简称:利通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二十九条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三十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就重大事项提出的修改意见,应在1-2天内组织研究、修改后再上报董事会审核。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制定,并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一经实施,对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届时有效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漯河利通液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