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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2

证券代码:002455 证券简称:百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4债券代码:128093 债券简称:百川转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向公司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一、 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21日,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百川科技”)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产业基金”)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签署了《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同》(编号:2020产业基金投资字第001号,以下简称“《投资合同》”)和《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编号:2020产业基金回购字第001号,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

宁夏产业基金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百川科技增资2亿元,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宁夏百川科技的注册资本将由5亿元变更为7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71.43%,宁夏产业基金持股比例为28.57%,宁夏百川科技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公司宁夏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31782936X2

名 称: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 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业广场(亲水商务中心)F902室

法定代表人:韩睿

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4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治区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其他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夏产业基金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5年出资设立的政府引导性基金,引导基金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和优质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农业、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宁夏产业基金由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运营。

宁夏产业基金本次对宁夏百川科技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被增资公司宁夏百川科技的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1200MA770UBR9T

名 称: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宁夏宁东镇临河工业园A区经三路东侧宁东工业园商业城LH-205

法定代表人:蒋国强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5日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纳米材料、化工新材料、电子级化工业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化、易制毒品)的技术研究、生产和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化、易制毒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宁夏百川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总资产61,180,375.6642,081,734.88
净资产59,990,555.0840,488,392.63
项目2020年1-3月发生额(未经审计)2019年1-12月发生额(经审计)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2,162.45-11,607.37

三、《投资合同》、《股权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投资合同》、《股权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2020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宁夏百川科技本次增资扩股并引入外部投资者宁夏产业基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本次增资可以进一步增强宁夏百川科技的资本实力,满足宁夏百川科技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建设对资本的需求。

本次增资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做好新戊二醇及三羟甲基丙烷项目各类风险的分析管控和防范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体系、建立对宁夏百川科技相关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等方式降低经营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资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合同》(编号:2020产业基金投资字第001号);

4、《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编号:2020产业基金回购字第001号)。

特此公告。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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