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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1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49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9:15—15:00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因公务不能亲自主持2019年度股东大会,已书面授权委托副董事长陈均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2人
代表股份146,494,37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6.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2人
代表股份114,817,8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20.89%
出席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人数10人
代表股份31,676,53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5.76%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并注销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方对应补偿部分股份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唐新亮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唐新亮持有公司 15,566,969 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28,378,2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5%;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93%;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累计发生总金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及陈均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85,6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6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陈均持有公司326,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88,873,5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21%;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互保额度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为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及陈均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85,600股回避本次表决;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6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陈均持有公司326,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68,485,6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91%;反对20,407,31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32%;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5,851,91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6%;反对20,407,31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29.67%;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及陈均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5,285,6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90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60,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陈均持有公司326,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68,485,6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91%;反对20,407,31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2.32%;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5,851,91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6%;反对20,407,31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29.67%;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均、唐新亮、楼洪海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陈均持有公司326,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唐新亮持有公司15,566,969股回避本次表决;

楼洪海持有公司7,066,795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20,985,435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4%;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5%;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员工激励基金的议案》

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陈均、唐新亮、楼洪海回避表决。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陈均持有公司326,000股回避本次表决;

唐新亮持有公司15,566,969股回避本次表决;

楼洪海持有公司7,066,795股回避本次表决。

1、表决情况:

同意100,597,516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43%;反对20,407,31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52%;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45,851,916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66.66%;反对20,407,319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29.67%;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143,945,19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6%;反对19,4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2,529,78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66,239,835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6.29%;反对19,4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2,529,78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68%。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伟民 高佳力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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