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年11月5日,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研”、“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国电研的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19年11月5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19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中国电研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中国电研签订《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中国电研经营情况,对中国电研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19年度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19年度中国电研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导中国电研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中国电研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中国电研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问题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19年度,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19年度,中国电研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序号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19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中国电研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涌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19年度,中国电研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19年度,中国电研不存在前述情形 |
踪行业前沿技术并调整研发方向,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更新。如果公司对相关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判断失误,或新技术及新产品的市场接受度未及预期,将对公司技术创新及产业化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不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竞争力。
2、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和泄密的风险
公司拥有的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或泄密,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质量控制风险
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作为公司的核心业务,其正常运营依赖于公司多年来在电器领域建立起的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公司需采取严格的质量管控措施,确保公司出具的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合规。如果公司因管理失当、违规检测、数据舞弊等原因导致出具的报告质量达不到要求,将损害公司声誉、公信力,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外协加工及生产基地搬迁风险
公司为响应政府号召,将逐步关停花都环保涂料及树脂生产基地,其中聚酯树脂花都工厂已于2019年关闭。目前公司聚酯树脂已与外协加工企业建立长期稳定关系,可确保稳定的供货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底,公司东莞聚酯树脂生产基地已完成土建建设、设备安装、主体验收、消防验收等工作,已开展设备调试,计划2020年上半年实现投产。
若公司与外协企业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东莞新生产基地未能如期投产并顺利达产,将对公司树脂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经营资质续期的风险
公司及主要下属子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所涉及的资质主要包括《实验室认可证书》、《检验机构认可证书》等。该等经营资质中多数具有一定的有效期。上述资质有效期期满后,公司需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查及评估,以延续上述经营资质的有效期。目前公司及主要下属子公司已获得了主营业务所需的主要业务资
质,不存在资质逾期情况。但若公司未能在上述经营资质登记有效期届满时换领新证或更新登记,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继续生产有关产品或经营相关业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质量技术服务业务中涉及少量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公司少量的油漆业务涉及易燃化学品的生产,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2019年内未出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未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未来如果公司未能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出现人员操作不当、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违反监管部门规定,公司将面临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甚至停产整顿的风险。
5、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客户分散,数量众多,对公司应收账款管理能力要求较高。若宏观经济或行业发展出现系统性风险,导致公司较多客户发生经营困难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出现不利状况,可能导致回款周期增加甚至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下游行业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下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涉及家电、新能源汽车等行业。公司的经营与下游行业整体发展状况、景气程度密切相关。电器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城市化进程、房地产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或行业政策趋严,将导致电器行业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新能源汽车短期内受国家支持政策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发展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业务的拓展,并加大坏账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的质量技术服务、智能装备、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均属于竞争性行业,未来随着行业技术成熟度的逐步提升,更多的厂商将进入该领域,导致市场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及时提升技术研发能力,提高产品及服务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则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下行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电器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将导致电器行业景气度下降,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受新冠疫情影响,宏观经济压力增大,下游家电和汽车企业受停产和居民消费能力下降的影响,存在波动风险,进而使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下降甚至业绩下滑的风险。
2、境外经营的风险
公司海外市场拓展受当地政策法规、政治经济局势、知识产权保护、不正当竞争、消费者保护、外汇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以及因疫情导致多国国境关闭、人员无法正常交往,若公司不能及时应对海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的海外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3、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9年内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精对苯二甲酸、新戊二醇和间苯二甲酸等大宗化工原材料,受宏观经济波动、市场供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大宗原材料的价格存在一定幅度的波动,由于公司产品售价的调整存在滞后性,如果短期内大宗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环保涂料及树脂业务的盈利能力显著下降,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尽管目前中国地区的疫情已逐步好转,但全球疫情扩散形势日趋严峻,其最终对全球经济的影响程度尚无法准确预期,如世界范围内疫情短期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将会对宏观经济造成进一步冲击。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并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政府对病毒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及各驻地分(子)公司自2020年2月10日起陆续开始复工,由于国内市场我国家电和汽车企业受停产和居民消费能力下降影响较大,海外市场多国国境关闭、人员无法正常交往,海外经营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公司预计此次新冠疫情及防控措施将对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暂时性影响,影响程度取决于疫情防控的进展情况、持续时间以及各地防控政策的实施情况。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19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19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营业收入 | 275,239.77 | 259,779.69 | 5.95 | 194,236.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217.25 | 20,691.01 | 21.88 | 11,190.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1,978.50 | 17,707.49 | 24.12 | 7,862.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585.04 | 17,410.02 | 156.09 | 13,588.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3,096.62 | 102,241.65 | 108.42 | 98,656.72 |
总资产 | 354,147.03 | 263,581.77 | 34.36 | 239,057.85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9年 | 201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58 | 20.69 | 0.3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0 | 0.58 | 20.69 | 0.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0.50 | 22.00 | 0.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63 | 18.98 | 增加0.65个百分点 | 17.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7.33 | 16.25 | 增加1.08个百分点 | 12.0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79 | 7.67 | 增加0.12个百分点 | 8.34 |
等国家级科技研发平台,长期开展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开发,取得了一系列国内领先的技术成果。2019年,获批牵头筹建广东省智能家电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8项;公司下属擎天材料被评为“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2、突出的技术标准创新能力。公司拥有15个IEC国际标准对接平台和11个国家标准平台,自2010年以来,公司累计主持和参与制修订500多项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2019年,中国电研当选全球物联网标准组织开放互联基金会(OCF)首个中国论坛主席,正式成立OCF中国论坛,将有力推动物联网标准化发展;积极争取IEC国际标准话语权,推动在IEC TC 72成立WG13“物联网设备用智能控制器”工作组,在IEC TC 61成立WG41“家用电器循环经济与材料效率”工作组;2019年内在研国际标准5项,发布1项;另主持和参与制修订45项国家、行业标准。公司通过技术标准制修订,有效提升行业影响力,支撑检测认证业务发展。
3、行业公信力与技术资质优势。公司建有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两个国家质检中心,拥有多个层面的资质授权,通过检验检测、监督抽查、强制性认证、试验室能力验证、国际认证等业务在中国电器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出具的检测报告获得全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100个权威机构的认可。
2019年,公司新增10类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价机构资质;节能认证项目获政府采信;获国推RoHS认证授权;新增多家车厂能力认可,车企授权突破28家;获批成为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封闭道路测试首批检测机构。这些资质和能力为公司业务持续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4、独具特色的综合服务能力。公司深耕电器领域多年,对电器产品技术发展趋势有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主流客户开展广泛合作,并与之建立了长期、紧密、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以基础共性技术研究为支撑、技术标准创新为引领,成功构建起质量技术服务、智能装备、环保涂料及树脂的综合服务模式,为电器行业质量提升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拥有独特的产业模式,整体竞
争能力优势显著。
2019年,公司着手建设重大技术装备环境适应性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支持产业可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位列在穗主要科研院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支撑指数第2名(仅次于重组后广东省科学院),对公司综合发展能力给予充分肯定。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19年,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成10多项重大研发项目,获政府及行业各类优秀成果奖10项,其中省部级二等奖以上8项;申请专利106件,获专利授权74件,其中发明专利16件,获27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482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33项,另拥有146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2019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21,447.5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79%,较2018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增长7.65%。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进展顺利,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募集资金总额 | 939,500,000.00 |
减: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 66,474,056.60 |
2019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873,025,943.40 |
减:本期支付其他发行费用 | 10,083,018.89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862,942,924.51 |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注1) | 209,020,000.00 |
减:购买现金管理产品 | 580,000,000.00 |
减:银行手续费 | 216.57 |
加:收到银行利息 | 1,436,678.3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75,359,386.28 |
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0,902.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中国电研控股股东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机集团直接持有中国电研191,430,000股,持股比例为47.33%;中国电研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中国电研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电研控股股东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中国电研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