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5月11日以书面送达与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7:00时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六次监事会。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5人,其中现场到会3人,视频2人。董事会秘书苏焱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职工监事张小琦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黄永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根据工作需要,第九届监事会选举黄永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黄永超先生职务的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