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6:30分,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六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8人,其中现场到会7人,视频1人。独立董事王哲因事未能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议案》。
一、交易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9日,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转让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的股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实施本次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详见2020年4月30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0-016号。
二、交易情况进展:
为保证本次交易公平、公正及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按程序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整体资产进行审计和评估。董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零售连锁行业及标的公司实际情况,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标的公司95%股权,剩余股权择机转让。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