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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化: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59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虹口足球场内二区新文化集团M层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震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1名,代表股份135,660,84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6.8266%。其中: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108,764,8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90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9名,代表股份26,895,9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6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1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822%;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4%;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10%;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95,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2925%;反对22,66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23,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292%;反对22,66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695%;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95,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2925%;反对22,66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23,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292%;反对22,66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695%;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995,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2925%;反对22,664,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7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23,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292%;反对22,664,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695%;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1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822%;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4%;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10%;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32,4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77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0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60,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098%;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0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1%。

1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03、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0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06、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0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41,3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264%;反对

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7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69,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206%;反对22,618,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78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4,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65%;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82,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477%;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1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4,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65%;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82,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477%;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1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4,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65%;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82,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477%;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1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4,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65%;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82,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477%;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1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054,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65%;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31%;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682,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0477%;反对

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10%;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18.01、引入上海双创文化影视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46,0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2.8876%;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631%;弃权60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4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73,8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8369%;反对22,605,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9510%;弃权609,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21%。

18.02、引入上海双创宝励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30,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922%;反对22,52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073%;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58,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980%;反对22,52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00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8.03、引入上海文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30,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922%;反对

22,52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073%;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58,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980%;反对22,52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00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30,5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922%;反对22,529,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073%;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58,3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980%;反对22,529,6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00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0、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1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822%;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4%;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10%;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1、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1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822%;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4%;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10%;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1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822%;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4%;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10%;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11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822%;反对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74%;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744,7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710%;反对

22,543,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277%;弃权6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世纪(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北京市世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世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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