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768 证券简称:拾比佰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杜国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0,762,8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杜半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要求,公司编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制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拾比佰:2019年年度报告》、《拾比佰: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予以汇报。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状况、社会经营环境发展现状及趋势,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状况做出预算估计,并将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六)审议通过《201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0,97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拾比佰: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70,970,000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20元人民币(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拾比佰: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相关要求,独立董事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做述职报告。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说明》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众公司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了专项审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27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拾比佰:关于2019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勤勉尽职的情况,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勤勉尽职的情况,基于公司发展战略,为充分调动董事、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公司稳健发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与效益,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货币基金、购买银行保本类理财产品等安全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762,8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性高、风险性小、流动性高的产品。投资额度为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该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此投资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正拓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锋云、刘琪凤
(三)结论性意见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正拓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珠海拾比佰彩图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