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关于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227号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0年4月21日《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资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已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0年04月2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结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O二O年五月二十日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 第1页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向马良铭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485号)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5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6,359,999.94元(不含增值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639,997.06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22,222,22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71,417,775.0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763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 |
1 |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22,263.85 | 22,260.00 |
2 | 重组相关费用 | 1,797.60 | 2,500.00 |
3 | 上市公司偿还银行贷款 | 5,240.00 | |
合计 | 24,061.45 | 30,000.00 |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专项说明 第2页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4月21日,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金额 | 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金额 |
1 |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 12,440.45 | 12,440.45 |
2 | 重组相关费用 | 1,577.00 | 1,577.00 |
3 | 上市公司偿还银行贷款 | 5,000.00 | 5,000.00 |
合 计 | 19,017.45 | 19,017.45 |
四、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