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0年5月13日,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赣州市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东磁”)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2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其中为赣州东磁及其全资子公司东阳东磁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上述形式提供的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5,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0-006)。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5日,注册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义龙,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稀土销售;磁性材料、电子元器件生产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二)东阳东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东磁下属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阳东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1,979.71万元、负债总额54,847.63万元、净资产7,132.0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720.99万元、利润总额898.51万元、净利润933.04万元;截至2020年3月31日,东阳东磁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0,258.90万元、负债总额53,156.57万元、净资产7,102.33万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1,410.44万元、利润总额-29.75万元、净利润-29.75万元。
(四)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提供6,000万元担保后, 赣州东磁及其全资子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44,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保证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三)业务发生期间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3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东阳东磁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贴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数量为1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