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3证券代码:400028 证券简称:金马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1号2000年大酒店1710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张剑波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892,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27,892,8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27,892,8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27,892,8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任命余关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27,892,82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学达、王诗漫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 职位 | 职位变动 | 生效日期 | 会议名称 | 生效情况 |
余关健 | 独立董事 | 任职 | 2020年5月19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卓炳华 | 独立董事 | 离职 | 2020年5月19日 |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 审议通过 |
1.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珠海金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