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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雪制药: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300147 证券简称:香雪制药 公告编号:2020-043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9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伟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监事会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9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8,619.95万元,同比增长11.26%;利润总额12,114.68万元,同比增长8.1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97.39万元,同比增长41.70%。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做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以661,476,3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427,911.41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的 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俊辉先生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良好,监事会认为此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0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联方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无息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陈俊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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