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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交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0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公司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上市,IPO募集资金8.46亿元。本次现金分红合计1.5亿元,2019年净利润2.12亿元,现金分红占2019年净利润的比例为70.73%。

(1)请说明该现金分红方案的提议人、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请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流动资金情况,说明是否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请补充披露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回复:

1、请说明该现金分红方案的提议人、确定该现金分红方案的理由,请结合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性、流动资金情况,说明是否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1)为响应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政策,将公司的发展和经营成果与投资者进行分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淑敏、副总经理陈剑锋、副总经理刘扬、副总经理李荣立、董事会秘书王飞、财务总监刘健,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规划以及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等进行了分析,由董事长王淑敏向董事会提出了此次现金分红方案的提案。

(2)公司下游军用及民用航空市场前景广阔,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绩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公司主要产品飞机刹车控制系统及机轮及刹车盘(副)均属于航空着陆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主要应用于飞机尤其是军用固定翼

飞机,是飞机关键性部件。当前,我国军用飞机加快更新换代,民机市场仍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下游军用及民用航空市场前景广阔,因此公司未来业绩仍具有较强的成长性。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94.66万元、33,127.57万元、41,378.80万元,增幅达35.15%、

14.25%、24.9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51.64万元、15,001.78万元、21,229.69万元,增幅达33.94%、44.92%、41.51%,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保持高速增长;2017-2019年公司正定生产基地一直处于加速扩张建设期,随着公司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有望进一步增长。

(3)公司流动资金充足,具备通过大比例现金分红回报股东及资本市场的能力。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2,561.78万元,较上年增长

11.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58.16万元,较上年增长25.88%;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76.00%,资产负债率为14.65%,货币资金余额为30,733.79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及资产负债结构良好、流动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在制定2019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时考虑了2017年度、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由于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正定厂区正处于生产建设期,年度结束后未及时向股东进行分配,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留存的可分配利润合计为40,455.23万元。因此,本公司在制定2019年度现金分红15,016.00万元方案时一并考虑了2017年度、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综上所述,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基于公司近三年分红情况、当前的发展特点和财务状况,在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请补充披露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目前公司流动资金充足,除原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外,未来十二个月暂无将募投项目变更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后续如因公司业务的发展或者市场环境的变化,需调整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决议并披

露相关的事项。

二、请你公司自查股票上市至今,公司董监高及其近亲属、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回复:

经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公司董监高及其近亲属、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股票上市以来(即2020年4月29日)至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日(即2020年5月14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结果,及上述人员填写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上述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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