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16:0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丁云龙先生为通讯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安排及经营管理的需要,经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潘浩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