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14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澎湖路33号北新大厦22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可转换债券及股份比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提高本次交易效率,公司计划本次交易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0.00万元可转换债券及不超过79,970.97万元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4,970.97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周彬、黃为群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更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34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周彬、黃为群回避表决,由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更新后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详见2020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