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1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公司在《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中进行了修订及补充披露,重组报告书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括”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中明确了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金额上限并做重大事项提示;
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八、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之“(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括”之“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之“(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中明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完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36理委员会备案;
在重组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况”之“(二)发行普通股购买资产的情况”以及“五、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和“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括”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三)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股份购买资产”、“(四)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及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中明确了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的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方法。同时根据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了重组报告书中涉及公司及可比公司2019年财务数据、财务指标之处。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正式核准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