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5月14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以现场会议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明确可转换债券及股份比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中募集配套资金可转换债券及股份比例进行确定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可转换债券及股份比例的确定事项。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文成、杨锦需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监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更新<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杨文成、杨锦需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20-35监事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更新后的《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摘要详见2020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