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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邦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下午2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

335,558,5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611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293,438,2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141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42,120,3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70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独立董事葛仕福先生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沈蓉女士、陈议先生委托陈议先生作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三)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以公司2020年4月27日总股本94,228.873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522,11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

34,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18,23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34,400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与卡哥特科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34,411,08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8%,1,145,43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2,107,203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7%;1,145,436 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8%;2,000 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吴江市绿怡固废回收处置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545,4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11,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1,5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11,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335,520,4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36,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16,5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36,1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

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335,547,11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43,243,23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9,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2,0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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