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员工宿舍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123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45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3.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21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725万元,超募金额为人民币75,854万元。
二、员工宿舍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建设员工宿舍项目。
1、项目名称: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宿舍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科学城神舟路以西、伴绿路以南。
3、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建筑面积为23,381㎡的员工宿舍。
4、项目备案情况:项目已报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
5、项目建设期:项目建设期为16个月。
6、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约6,500万元,全部使用超募资金。其中,工程费用:5705.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4.49万元;预备费用309.48万元。(项目的土地购置费在上市前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
三、项目的背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背景项目位于广州科学城内,科学城作为广州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目前已经建成广州科学城国际孵化器、科学城中心研发孵化区、总部经济区、科技创新基地等一系列的大型项目,将成为推动广州市东部地区乃至珠三角地区产业升级的引擎。但是,园区缺乏配套的居住环境。公司作为一家快速发展的创新型高科技企业,为实施“先行者战略”目标,需要不断引进国内外高端和专业人才,以保持在行业的领先地位。而公司目前无法解决所需人才的住宿问题,制约了人才的引进和驻留。为此,公司在园区内争取了稀缺的土地资源,拟建设员工宿舍项目,以有效解决制约公司发展的人才方面的瓶颈问题。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公司引进和留住国内外高端和专业人才,保持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实现公司行业领导者的战略目标;
2)项目的实施,解除了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使得引进人才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公司竞争力;
3)项目建设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提高了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于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
1、经营上,为有效引进和留住国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住宿保障,形成良好的人力资源配套环境,确保公司自主创新、技术领先的核心战略得以实现,并持续发展;
2、财务上,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及相应的折旧,但不会对公司日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事项
项目的土地性质为三类居住用地。项目作为公司员工宿舍,仅用于公司内部,不会用于对外出租、转让或者其他经营性使用。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引进和留住国内外高端和专业人才,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为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打下坚实基础,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建设员工宿舍项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员工宿舍项目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助于公司引进和留住国内外高端和专业人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要,将进一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核心竞争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00万元建设员工宿舍项目。
八、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员工宿舍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议案,符合相关规定。该项目投资方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中信证券对威创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员工宿舍项目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员工宿舍项目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员工宿舍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