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情况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的辅导备案申请材料。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尚需公司履行决策程序后,履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审查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程序。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进入精选层的风险。
(二)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43,032,152.10元和34,461,443.6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1.90%和15.00%。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条件之(一)的财务指标标准。
(三)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并进
公告编号:2020-064入精选层,公司存在因未能进入创新层而无法申报的风险。
(四)公司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万通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