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准发行小微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平安银行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的批复》(银保监复〔2020〕29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20〕第79号),同意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
本行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本次债券发行管理及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