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7 证券简称:清水源 公告编号:2020-036债券代码:123028 债券简称:清水转债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于2020年05月18日下午2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持有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额为112,437,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96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3名,代表股份数量3,287,8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5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以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同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中旭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其子公司安徽元通管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2,94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33%;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王志清先生、段雪琴女士已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2%;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6%;反对2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宁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两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郑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
15.02.候选人:选举成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2,410,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选举郑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6%。
15.02.候选人:选举成举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120,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6%。
郑娟女士、成举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吕丹丹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