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5月18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经强主持。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且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0年5月18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以2.60元/股的价格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23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