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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氟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4月29日)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0 年5月12日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除下表所列示的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变更日期变更股数(股)变更方向
1王泽国副总经理2019-12-25-15,000.00卖出
2原秋玉中层管理人员2019-11-29-11,663.00卖出
2019-12-16-33,337.00卖出

经核查,王泽国、原秋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其知悉内幕消息之前,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未从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利用未披露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公司在策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有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公司已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范围内,在公司发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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