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
一、对外增资基本情况
1、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蓝国塑”) ,系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集团”)和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的共同投资的子公司。鉴于中蓝国塑为新材料行业,公司为了加大“新材料、新环保、新农化”的发展,进一步拓展未来经营领域及发展方向,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拟对中蓝国塑增资24,000万元。
2、2020年5月14日,公司第七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刘奇、吴冬萍两位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表决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3、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公司向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尚需上级公司审批,能否顺利增资,存在不确定性。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7号
3、法定代表人:辜凯德
4、注册资本:72,800万元人民币
5、增资方式: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6、经营范围:聚碳酸酯生产及销售;丙酮销售;新材料技术开发、推广服务。
7、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前 | 出资后 | ||||
出资金额 | 实收资本 | 比例(%) | 出资金额 | 实收资本 | 比例(%) | ||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 | 41,230 | 41,223 | 56.63 | 41,230 | 41,223 | 42.59 |
泸州蓝晨新材料有限公司 | 技术 | 11,800 | 11,770 | 16.17 | 11,800 | 11,770 | 12.16 |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货币 | 9,000 | 8,996 | 12.36 | 33,0 00 | 32,996 | 34.09 |
泸天化(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 | 5,800 | 5,800 | 7.97 | 5,800 | 5,800 | 5.99 |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 土地使用权 | 5,000 | 5,000 | 6.87 | 5,000 | 5,000 | 5.17 |
合计 | 72,830 | 72,789 | 100 | 96,830 | 96,789 | 100 |
注:出资金额、持股比例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8、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项 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4月30日 |
资产总额 | 2,072,095,839.47 | 2,053,764,479.40 |
负债总额 | 1,347,038,220.33 | 1,328,706,860.26 |
净资产 | 725,057,619.14 | 725,057,619.14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2,991,814.86 | 0 |
三、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中蓝国塑主要是聚碳酸酯的生产及销售,该项目总投资27亿元,投资完成
后年均含税销售收入约40亿元,年均利润总额约5亿元。本公司在稳定传统业务的同时,需要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及发展方向,为本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为本公司转型升级奠定基础,符合本公司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公司本次增资中蓝国塑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76%,对公司现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中蓝国塑进行增资,符合公司“新材料、新环保、新农化”的战略发展,进一步拓展未来经营领域及发展方向,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议案经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