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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大基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5

证券代码:300676 证券简称:华大基因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控股”)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华大控股具备提交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 至2020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北山道136号华大基因7楼7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234,961,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2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192,550,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125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42,410,2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5999%。

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4,872,0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2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278,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4,593,4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481%。

2、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69,5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9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弃权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69,5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80,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09%;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47,7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8%;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弃权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58,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735%;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1%;弃权2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4%。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69,5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并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24,8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0%;反对13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35,8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035%;反对136,2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2022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50,5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61,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1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1%;弃权1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55,0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9%;反对10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50,5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61,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31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1%;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69,5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80,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09%;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对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0.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34,838,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9477%;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49,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85%;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234,838,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49,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85%;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234,819,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30,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85%;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5%;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0%。

10.04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234,830,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3%;反对130,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05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234,759,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1%;反对18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8%;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670,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570%;反对18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530%;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0%。

10.06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234,819,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30,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85%;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5%;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0%。

10.0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234,838,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7%;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49,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785%;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819,27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6%;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30,2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85%;反对122,8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5%;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尹烨、杜玉涛,监事李雯琪、胡宇洁,高级管理人员陈轶青、徐茜、刘娜、李治平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97,179,7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6%;反对328,5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543,5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62%;反对328,5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4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并通过《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尹烨、杜玉涛,监事李雯琪、胡宇洁,高级管理人员陈轶青、徐茜、刘娜、李治平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97,150,4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8%;反对338,8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6%;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514,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548%;反对338,8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2%;弃权1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00%。

14、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前海华大基因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尹烨、杜玉涛,监事李雯琪、胡宇洁,高级管理人员陈轶青、徐茜、刘娜、李治平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4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4%;反对338,86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533,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48%;反对338,8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5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并通过《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参会的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大三生园科技有限公司、汪建、尹烨、杜玉涛、孙英俊已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79,497,55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4,780,5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09%;反对91,5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李晓丽律师、夏晓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 《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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