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中金岭南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详尽核查,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请做好中金岭南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