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任陈明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斌雷先生、张树文先生、高琼玄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陈斌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查阅董事会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表现,我们认为: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朱正洪 穆炯
曹政宜 李峰
2020年5月15日